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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日期:2009-08-26  浏览量:

为推进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南京市市政公用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了《南京市市政公用局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南京市市政公用局信息公开目录》、《南京市市政公用局信息公开指南》、《南京市市政公用局政务网站维护管理制度》、《南京市市政公用局政务公开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健全了本局政务公开制度。规定: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必须遵循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如实公开。同时,我局于2008年4月30日完成了政务网站改版,建成了局监察大队网站,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举办了三期政务公开法规培训。局属各行业管理处也相应制定了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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