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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5-20  浏览量:

住建系统各办、局,各区(县)住建局,各有关单位、工会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个发展”、“三个提升”战略实施关键之年。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通知》(苏建办﹝2011﹞1号)精神,推动全市建设工程安全优质如期完成,经研究决定,自2011年起在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工程建设“安康杯”竞赛活动。现就活动的开展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康杯”竞赛为载体,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素质,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积极组织实施群众性安康工程,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健康意识和素质,提高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总体目标。力争2011年度全市住建系统参赛企业达40%,职工参赛数达40%。参赛企业班组100%参赛,参赛企业死亡、重伤事故有所下降,职业危害状况有所改善。

二、竞赛主题、竞赛范围、活动内容

(一)竞赛主题。抓班组,提高管理水平;重教育,推进安全文化。

(二)参赛范围。住建系统直接承担城乡建设任务的企事业单位。

(三)活动内容。

全面推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推广“职工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卡”;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在我心中”职工安全文化系列活动等群众性劳动保护活动;施工企业劳动保护品牌—“五个一”工程;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行农民工维权三项制度;大力推行职代会保平安,加强工会群众监督,加大安全健康经费投入;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加强和深化 “安康杯”、“十个一”主题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教育和培训工作,定期开展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学习和竞赛活动,充分发挥企业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影响和作用。(考核标准及有关解释附后)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领导。市住建委、市城建工会联合设立“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康杯’竞赛领导小组” (名单附后),下设竞赛办公室,“安康杯”竞赛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宣传教育处。各局(办)、区(县)、单位也要明确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人员,负责竞赛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部署动员。全市住建系统“安康杯”竞赛活动由市住建系统“安康杯”竞赛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安康杯”竞赛办公室组织实施。各单位“安康杯”竞赛领导小组负责各自的组织实施。要做好2011年度“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部署和发动工作,制定具体的组织实施方案,至少要组织一次职工群众广泛参与、有影响的“安康杯”部署、动员活动;要结合各单位实际和产业情况,加大民营、非公有制企业及外来务工人员聚集企业的“安康杯”竞赛组织力度;要积极组织开展重点建设工程参加“安康杯”竞赛活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吸引和发动更多的企事业单位及机关参加到“安康杯”竞赛活动中来。

(三)组织报名。各单位接此通知后于5月25日前由主管局(办)、区(县)、单位等组织100人以上企业报名参赛,参赛企业应填写“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康杯’竞赛参赛单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市住建系统竞赛办备存,一份由市住建系统竞赛办汇总交省建设厅竞赛办备案;市住建系统竞赛办须提交“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康杯'竞赛参赛企业明细表”一份给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竞赛办备案。未参加系统“安康杯”竞赛活动的企业将不得申报市级文明工地,企业不得参与年度的各项评先活动。

(四)检查考核和指导。各单位“安康杯”竞赛活动领导小组要经常了解和掌握竞赛活动情况,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运用典型,带动全面,及时发现和解决竞赛中的问题和困难,为基层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省、市住建系统“安康杯”竞赛领导小组将在每年度7、8月份开始对单位竞赛活动进行检查指导。

(五)总结交流与表彰。市住建系统“安康杯”竞赛领导小组每年拟表彰在竞赛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企事业单位和优胜班组各100家,分别授予“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康杯’优胜企业”称号(按考核标准成绩在92分以上)和“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康杯’优胜班组”称号;对组织“安康杯”竞赛工作成绩突出,并做到“五个一”(即有一个组织领导机构;下发一个年度“安康杯”竞赛活动方案或意见;建立一套完整的工作台账;组织一次职工群众广泛参与、有影响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一次“安康杯”表彰)的局(办)、区(县)竞赛领导小组、机关有关部门、大型企业集团授予“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康杯’竞赛优秀组织单位”称号;对在组织开展活动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授予“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康杯’竞赛优秀组织者”称号。在受市住建系统表彰的先进单位、班组和个人中择优向省及全国“安康杯”竞赛组委会推荐表彰。择优申报省、市“五一劳动奖状”。

各局(办)、区(县)“安康杯”竞赛领导小组要研究、部署、动员、组织所辖企事业单位积极参加住建系统“安康杯”竞赛活动,并结合各自和产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竞赛实施方案,并做好竞赛的指导工作。市住建系统“安康杯”竞赛办公室地址:广州路183号522室;联系人:金亮,电话83753566、手机15051882039,传真83753556、电子邮箱:JWXJ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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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康杯”竞赛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南京市住建系统“安康杯”竞赛参赛企业报名登记表

附件3、“安康杯”竞赛参赛企业明细表

附件4、“安康杯”竞赛企业考核标准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南京市城建工会联合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安康杯申报表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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