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 十三五”规划 (二)
三、 规划任务
( 一) 加强道路交通系统建设,提高交通综合承载能力。
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优化城市道路网络功能和级配结构,建设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等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络系统,强化次干路、支路建设,进一步提高建成区路网密度。打通“断头路”,提高道路通达性。加强城市道路与桥梁的养护、改造,通过盘活存量,提高既有路网的承载能力和运行水平。
加快停车设施建设,坚持差别化供给原则,形成以配建停车为主体、路外公共停车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设施供给模式。以居住区、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外围站点、医院、学校、旅游景区等特殊地区为重点,通过内部挖潜改造建设停车场,并在有条件的周边区域增建公共停车场。加强城市建筑物非机动车、机动车车位配建,鼓励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并按一定比例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有序发展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加强人行道、自行车道建设,倡导绿色出行。
( 二) 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促进居民出行高效便捷。
充分发挥城市轨道交通在城市公共交通中的骨干作用,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应积极建设城市轨道网络,优化轨道交通功能层次;符合条件的大城市,应当结合城市发展和交通需求,因地制宜地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构建覆盖主客流走廊的城市轨道交通骨架。
注重城市轨道交通与城市土地利用开发的有机结合,促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与土地开发时序、强度相匹配,实现城市轨道交通与城市土地利用开发协调互动发展。加强城市轨道交通与其它交通方式的衔接,构建一体化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围绕城市轨道交通站点,构建步行、自行车、公共汽 (电)车等多种交通方式与城市轨道交通的有机衔接。
(三)有序开展综合管廊建设,解决“马路拉链”问题。
加强地下管线建设改造,保障城市运行的 “生命线”。全面改造使用年限超过50年、材质落后、漏损严重、瓶颈管段的供水管网,降低管网漏损率和事故率。因地制宜推进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和建设,对暂不具备分流改造条件的,要建设截流干管,适当加大截流倍数。对存在事故隐患的供热、燃气、电力、通信等地下管线进行维修、更换和升级改造。对存在塌陷、火灾、水淹等重大安全隐患的电力电缆通道进行专项治理改造,推进城市电网、通信网架空线入地改造工程。推进老旧小区水电气热及二次供水设施的改造,打通市政基础设施的“最后一公里”。 推进地下空间“多规合一”,统筹布局各类地下设施。
合理布局综合管廊,集约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在城市新区、各类园区和成片开发区域,新建道路必须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因地制宜推动综合管廊建设,逐步提高综合管廊配建率。在交通流量较大、地下管线密集的城市道路、轨道交通、地下综合体等地段,城市高强度开发区、重要公共空间、主要道路交叉口、道路与铁路或河流的交叉处,以及道路宽度难以单独敷设多种管线的路段,优先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至2020年,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马路拉链”问题得到明显改变。
规划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所有管线必须入廊,合理安排各类管线的入廊顺序。健全入廊、有偿使用、收费保障和监管等制度,形成入廊完备、收费合理、运行顺畅、保障充分、监管有力的综合管廊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 四) 构建供水安全多级屏障。全流程保障饮用水安全。
推进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满足城市新增人口的用水需求。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全流程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加快对水源污染、设施老化落后等导致的供水水质不能稳定达标的水厂、管网和二次供水设施的更新改造。针对因原水污染导致出厂水高锰酸盐指数和臭味等指标超标的水厂,应采用强化常规工艺,或采用预处理或深度处理工艺等方式进行升级改造;针对现有工艺不完善导致出厂水铁、锰、氟化物、砷等指标超标的水厂,应以增加除铁、锰、氟、砷工艺为主进行升级改造。水厂改造要设置水质在线监测,并综合考虑应急处理的要求。加强应急水源、备用水源供水工程建设,提高安全供水保障能力。
扩大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有序关停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提高公共供水有效供给。开展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加强供水管网漏损检查和改造,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实施城市节水综合改造,推进城市再生水、雨水、海水淡化水等非常规水源的利用,全面建设节水型城市。
(五)全面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强化水污染全过程控制。
以黑臭水体治理带动城市水环境改善,提高水体的生态、景观、游憩和文化功能,促进城市品质提升。按照因地制宜、一河一策的原则,综合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等措施,科学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地方政府根据所公布黑臭水体名单、总体整治计划及各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公布水体整治效果,避免“一年一治,反复治理”。
对黑臭水体及其支流汇流范围内的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因地制宜开展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的建设与改造,力争做到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排放。要通过雨污分流、污水管网的建设与改造提高污水管网质量,逐步使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浓度达到设计要求。合理确定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出水不能达到水生态环境质量要求的污水处理厂,要进行相应的提标改造。对雨季溢流频率高的污水处理厂,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或污水处理厂增容扩容改造。敏感区域的污水处理设施应尽快提标改造,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加快城市排水与污水监测能力建设,所有设市城市应具备排水与污水处理监测能力。
强化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按照“绿色、循环、低碳”原则建设污泥处置设施。现有不达标的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应加快完成达标改造,优先解决污泥产生量大、存在二次污染隐患地区的污泥处置问题。污泥处置设施布局应 “集散结合、适当集中”,提高处理的规模效应。因地制宜选择污泥处理处置措施,拓展达到稳定化、无害化标准污泥制品的使用范围,尽可能回收污泥中的资源、能源。
(六)建立排水防涝工程体系,破解“城市看海”难题。
保障排水防涝安全,坚持自然与人工相结合、地下与地上相结合,构建“源头减排、雨水收排、排涝除险、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并与城市防洪做好衔接。
加快对城市易涝点整治,使经整治的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易涝点防涝能力达到50年一遇以上,大城市达到30年一遇以上,中小城市达到20年一遇以上。对城市易涝点的雨水口和排水管渠进行改造,科学合理设置大型排水(雨水)管廊。在城市易涝点汇水区范围内,建设雨水滞渗、收集利用等削峰调蓄设施,增加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植草沟,对道路、停车场和广场进行透水性改造,将区域内屋顶以及其他不透水表面上的雨水就近引入,通过雨水滞、蓄实现源头减排。对城市易涝点的排水防涝泵站进行升级改造或增设机排能力,充分利用绿地、广场、立交桥区空间建设雨水调蓄设施,配套建设雨水泵站自动控制系统和遥测遥控及预警预报系统。结合自然地形地貌、城市内河、次干道路、大型排水明渠干沟建设,建设雨洪行泄通道。根据应急预案,按需储备应急抢险移动泵车、发电机等设施设备。建设暴雨内涝监测体系,提高内涝预报预警能力。
(七)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现城市建设模式转型。
转变传统的城市建设理念,按照规划引领、生态优先、安全为重、因地制宜的原则,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统筹推进新老城区海绵城市建设,城市新区建设以目标为导向,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老城区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城市棚户区、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等,以治理城市内涝与黑臭水体为突破口,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目标。
推广海绵型建筑与小区,因地制宜采取屋顶绿化、雨水调蓄与收集利用、微地形等措施,提高建筑与小区的雨水积存和蓄滞能力;推进海绵型道路与广场建设,改变雨水快排、直排的传统做法,增强道路绿化带对雨水的消纳功能,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场、广场等扩大使用透水铺装,推行道路与广场雨水的收集、净化和利用,减轻对市政排水系统的压力。推广海绵型公园和绿地,通过建设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人工湿地等措施,增强公园和绿地系统的城市海绵体功能,消纳自身雨水,并为蓄滞周边区域雨水提供空间。
(八)优化供气供热系统建设,提高设施安全保障水平。
增加天然气供应,提高管道天然气覆盖率。稳步发展居民和工商业用气,新增天然气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替代分散燃煤。稳步推进电能替代,推广电锅炉、电窑炉、电采暖等新型用能方式。
大力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和天然气、电能、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供热。加大现有热电联产机组供热潜力挖掘。实施燃煤锅炉节能改造,取消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分散采暖燃煤小锅炉,将其供热面积接入城市集中供热系统,对集中供热管网暂未覆盖的分散采暖燃煤小锅炉,因地制宜采用电能、浅层地能及其他清洁能源供热方式进行热源替代。
加大供热系统老旧基础设施改造力度,加强对供热一次网系统中存在事故隐患的基础设施进行维修、更换和升级改造的同时,对供热二次网系统和用户户内系统中使用年限超过15年、材质落后并存在漏损隐患的管网与设施进行改造。加快新建供热管网工程建设力度。对存在多个热源的大型供热系统,应具备联网运行条件,实现事故时的相互保障。加强供热、燃气系统监控能力建设。大力推行采暖地区住宅供热分户计量,新建住宅必须全部实现分户计量,既有住宅要逐步实施热计量改造。
以满足交通安全、视觉舒适的基本功能需求为前提,推进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建设。加强景观照明的规范化建设,控制范围和规模,防控光污染。因地制宜开展包含充电桩、无线网络等技术的多功能灯杆建设,拓展照明设施的复合功能。
(九)完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提升垃圾资源利用水平。
大力推行垃圾分类制度,遵循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推进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有效衔接,提高设施运行管理水平。
加快生活垃圾处理新增设施建设及现有设施改造,优化西部地区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结构,进一步缩小地区间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差距。逐步限制原生垃圾直接进入垃圾填埋场填埋,鼓励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模式。在土地相对紧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推广垃圾焚烧处理方式,统筹飞灰、残渣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推进区域处理处置设施共建共享。
推广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服务,提升餐厨垃圾处理技术水平,探索餐厨垃圾、园林垃圾、粪便等有机垃圾一体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模式。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立城市餐厨垃圾回收利用体系。
加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与控制。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设施及消纳设施建设,积极拓展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产品市场利用渠道,鼓励建筑垃圾回用于道路及海绵设施建设。开展建筑垃圾存量排查及安全隐患整治,建立建筑垃圾数字化管理平台。
(十)促进园林绿地增量提质,营造城乡绿色宜居空间。
优化城市绿地布局结构,提高园林绿地空间分布系统性与均衡性。加强城市综合公园、社区公园及植物科普、体育健身等各类专类公园建设。结合新区建设、旧城更新、综合整治、拆违还绿,扩大园林绿地规模。拓展城市中心区、老城区绿色公共空间,挖潜增绿,围绕老百姓需求,建设“小、多、匀”公园绿地体系。鼓励老旧社区附属绿地改造升级。加强园林养护管理,推进城市园林绿化由重建轻管向建管并重转变。
推行生态绿化方式,完善绿地系统功能。加速推进城市园林绿化从单一功能向生态、景观、游憩、文化传承、科教、防灾等多种复合功能协调发展。改造提升存量绿地,健全绿地配套设施,强化绿地服务居民日常活动的功能,增强绿地系统的海绵体功能。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广应用乡土及本地适生植物,保护古树名木资源。积极推广立体绿化,实现多元增绿。
统筹区域城乡生态空间,推进城乡一体绿地系统建设。强化城市绿地与山水林田湖等生态要素的联系,将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合理融入城市空间,增加城市绿色元素,构建覆盖城乡的自然生态网络,提升绿色公共空间的连通性。推进环城绿带、生态廊道、大型防护绿地等各类结构性绿带绿廊绿楔建设。加强城市周边和城市群绿化,推进绿道建设,构建城乡绿道网络体系。推进郊野公园、湿地公园建设,提升城乡郊野游憩功能。建成一批示范性绿色城市、生态园林城市、森林城市。
(十一)全面实施城市生态修复,重塑城市生态安全格局。
修复城市自然生态系统,有计划有步骤地修复被破坏的山体、水体、湿地、植被,推进城市废弃地修复和再利用,治理污染土地。对城市受损山体,利用修坡整形、矿坑回填等工程技术恢复山体自然形态,种植乡土适生植物、逐步重建山体植被群落。对河流、湖泊、湿地及海岸,禁止明河改暗渠、填湖造地、截弯取直、违法取砂等破坏行为,通过水体生态修复、重塑自然岸线,修复生境、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提升城市水体生态功能。对工业废弃地、采矿废弃地、垃圾填埋场等各类城市污染废弃地进行生态修复,防控污染风险,将生态修复与城市景观、游憩和改造利用相结合,恢复植被与生境,提升废弃地利用价值。
(十二)推进市政设施智慧建设,提高安全运行管理水平。
实施“互联网+”市政基础设施计划,加强通信光缆、局房、基站等信息通信设施建设,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市政基础设施的深度融合。
发展智慧道路,建立道路设施与通行主体之间信息交互机制,提高通行效率。发展智慧水务,构建覆盖供排水全过程,涵盖水量、水质、水压、水设施的信息采集、处理与控制体系。发展智慧管网,实现城市地下空间、地下综合管廊、地下管网管理信息化和运行智能化。发展智慧环卫,合理设计规划环卫管理模式,提升环卫作业质量。发展智慧能源,对能源供需实施精细化控制,促进节能减排,提高能源供应安全保障水平。发展智慧园林,实现园林绿化监测、管控与公众服务的智能化。加强各类市政设施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和功能整合,建设综合性城市运行管理数据库,实现多源信息整合和共享,逐步消除“信息孤岛”。探索建立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数字化监管体系。
版权所有:南京市政工程行业协会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025-83213695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聚福园88号4楼 本站点由脉动火速EIP@HS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