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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委出台七项强制性规定 建筑施工扬尘控制一票否决
发布时间:2009-03-15     浏览数:
   重庆日报记者从16日召开的全市建筑管理工作会上获悉,市建委日前出台七项强制性规定控制建筑施工扬尘。市建委强调,即日起实行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一票否决制,凡达不到标准的建筑工地,将责令停工整改并限期整改达标。 

    市建委将对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实行标本兼治,严格实施全封闭施工、场地坪硬化、预拌商品混凝土使用、烟尘控制、运输车辆管理、专项方案编制、施工湿法作业等七项强制性规定。 

    以全封闭施工为例,要求建筑工地必须实行围挡全封闭施工,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不超过2.2米。场地坪硬化规定,进出口通道及工地场内道路应用混凝土硬化覆盖,路面平整、坚实,能满足载重车辆通行要求,施工现场进出口必须设置洗车池、冲洗槽、沉砂井和排水沟等车辆冲洗设施,配置高压水枪。 

    市建委要求,凡达不到标准的建筑工地,将责令停工整改并限期整改达标。对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污染严重且拒不整改的典型案例,将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洪华出席会议。(刘 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