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工程行业协会
宁市协字[2015] 51号
关于开展2015年度南京市市政工程
优秀项目经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提高我市市政工程项目管理水平,表彰在项目施工、管理和经营中成绩突出的项目经理,促进项目经理队伍素质的提高。经研究决定开展“南京市市政工程优秀项目经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到2015年11月30日止。
二、申报范围
1、申报“南京市市政工程优秀项目经理”的人员必须是本协会会员单位中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以上执业资格,从事市政工程建设的项目经理;有任项目经理两年以上经历。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南京市市政工程优秀项目经理”须具备的条件:
1、必须是在岗的具有建筑业执业资质的项目经理。
2、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和有关建筑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遵守《南京市政工程行业自律公约》,规范经营并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取得优异成绩,无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记录,且未被建设主管部门或行业监管部门约谈过。
3、勇于创新,努力学习和掌握新技术、新工艺,采用新设备、新材料,在项目管理中运用现代化管理技术、方法和手段,确保施工质量、降低成本、合理缩短工期、提高经济效益。
4、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所负责的项目必须获得市级文明工地,其中有一项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优质工程奖。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优质工程奖的优先选拔。
5、在项目施工中认真履行施工合同,项目实施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竣工项目的进度、质量、文明施工均得到业主和有关部门的认可,不拖欠民工工资。
6、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团结同志,坚持原则,有较强的创新开拓意识。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
① 建造师执业资质复查未通过的;
② 近三年所负责的项目工程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③ 在所负责的项目工程中长期不到岗、挂名的;
④ 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
1、“南京市市政工程优秀项目经理”每年评选一次。由会员单位依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
2、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装订,按以下顺序汇编成册,一式两份):
①、封面;
②、目录;
③、“南京市市政工程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
④、业绩材料(2000字左右,内容包括如何落实项目经理责任制,履行项目经济责任书规定的任务;如何结合施工项目推广“四新”技术及开发应用;如何落实项目成本核算,加强项目的成本控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生产要素如何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如何加强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以及在项目管理中如何运用现代化管理技术、方法和手段,提高经济效益,等等);
⑤、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复印件;
⑥、近三年内承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单复印件;
⑦、三年内个人或承担工程获得的荣誉证书复印件(优质工程、优质养护片、文明工地、工法、QC小组活动等);
⑧、三年内的项目管理论文或总结一篇。
五、奖励
1、南京市政工程行业协会向优秀项目经理颁发证书、奖牌。
2、建议会员单位给予评上的优秀项目经理一定的物质奖励。
3、择优推荐参加“江苏省优秀市政工程项目经理”的评选。
六、联系电话及地址
电话(传真):张缘 025—83213695
秘书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聚福园88号4楼
附件一:南京市市政工程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附件二:南京市市政工程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
南京市政工程行业协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 一
南京市市政工程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快我市市政工程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队伍的建设,促进市政施工企业项目管理规范化,不断提高项目经理的整体素质和施工管理水平,鼓励项目经理遵守市场规则、行业道德,高质量、高效益、高水平地完成市政工程建设,适应市政工程企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南京市市政工程优秀项目经理”是南京市政工程行业协会奖。获奖优秀项目经理应是懂生产技术,会经营,善管理,敢负责,并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第二章 申报范围
第三条 申报“南京市市政工程优秀项目经理”的人员必须是本协会会员单位中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以上执业资格,从事市政工程建设的项目经理;有任项目经理两年以上经历。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四条 申报“南京市市政工程优秀项目经理”须具备的条件:
(一) 必须是在岗的具有建筑业执业资质的项目经理。
(二) 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和有关建筑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遵守《南京市政工程行业自律公约》,规范经营并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取得优异成绩,无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记录,且未被建设主管部门或行业监管部门约谈过。
(三) 勇于创新,努力学习和掌握新技术、新工艺,采用新设备、新材料,在项目管理中运用现代化管理技术、方法和手段,确保施工质量、降低成本、合理缩短工期、提高经济效益。
(四)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所负责的项目必须获得市级文明工地,其中有一项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优质工程奖。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优质工程奖的优先选拔。
(五) 在项目施工中认真履行施工合同,项目实施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竣工项目的进度、质量、文明施工均得到业主和有关部门的认可,不拖欠民工工资。
(六)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团结同志,坚持原则,有较强的创新开拓意识。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
(一) 建造师执业资质复查未通过的。
(二) 近三年所负责的项目工程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三) 在所负责的项目工程中长期不到岗、挂名的。
(四) 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
第四章 申报程序及材料
第六条“南京市市政工程优秀项目经理”每年评选一次。由会员单位依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
第七条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装订,按以下顺序汇编成册,一式两份):
1、封面;
2、目录;
3、“南京市市政工程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
4、业绩材料(2000字左右,内容包括如何落实项目经理责任制,履行项目经济责任书规定的任务;如何结合施工项目推广“四新”技术及开发应用;如何落实项目成本核算,加强项目的成本控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生产要素如何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如何加强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以及在项目管理中如何运用现代化管理技术、方法和手段,提高经济效益,等等);
5、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复印件;
6、近三年内承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单复印件;
7、三年内个人或承担工程获得的荣誉证书复印件(优质工程、优质养护片、文明工地、工法、QC小组活动等);
8、三年内的项目管理论文或总结一篇。
第五章 评审程序
第八条 南京市政工程行业协会秘书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评审意见,报评审委员会审定。
第五章 奖 励
第九条 南京市政工程行业协会向优秀项目经理颁发证书、奖牌。
第十条 建议会员单位给予评上的优秀项目经理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十一条 择优推荐参加“江苏省优秀市政工程项目经理”的评选。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在南京市市政工程优秀项目经理评审委员会。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附件二
南京市市政工程优秀项目经理
申 报 表
申报企业名称: (公章)
项目经理姓名:
联系人手机:
填 报 日 期:
南京市政工程行业协会制
二○一五年十一月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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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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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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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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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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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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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建造师)证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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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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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项目经 理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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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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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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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项目管理工作简历、业绩及奖惩情况:
(可另附页) | |||||
申报人负责管理的主要项目和获奖情况(三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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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南京市市政工程优秀项目经理评审委员会意见:
年 月 日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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