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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五次常务理事会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2023-04-17  浏览量:

十一届五次常务理事会会议纪要

20232月28日,南京市政工程行业协会召开十一届五次常务理事会。会长季昌斌,监事王懿,副会长陶绪才、周涛、周承加、朱建祥、陶绪祥、刘满来、张超,常务副秘书长王德明以及各专委会主任和常务理事共31人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了协会2022年工作报告、2022年财务收支报告和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三优”建议名单,2022年协会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建议名单,十一届会长会议事规则修订稿,讨论了诉求工作领导小组建议名单和沥青混凝土专委会临时负责人转正事宜,确定了协会十一届三次会员大会议程,通过新申请入会企业名单。现形成纪要如下: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协会2022年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在去年疫情十分艰难的情况下,协会依然做了大量工作。一年来,协会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推动会员企业适应新经济形势、构建行业新发展格局,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的重点工作将进一步巩固这一成果,在二十大精神的指引下团结带领会员企业互帮互助,共同发展。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协会2022年财务收支报告和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会议认为,协会账目清楚,管理规范,符合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三、会议通过了“三优”建议名单。经过秘书处初审,主任会复审,市政站把关,十一届十次会长会审核,将52家优秀企业、37名优秀企业经理、89名优秀项目经理提交常务理事会审议。经过讨论,十一届五次常务理事会一致通过了“三优”建议名单。

四、会议通过了协会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建议名单。会议认为,2022年协会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涌现出了一批热心协会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激励全体会员单位为协会作贡献,会议决定授予嘉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为协会工作先进单位,徐庆平等4人为协会工作先进个人。

五、会议通过了十一届会长会议事规则修订稿。会议认为,会长会作为领导协会工作重要机构,各会长单位要带头模范遵守协会纪律,热爱协会工作,乐于奉献公益,对自身要有更严格的要求,对于经常不参加会长会或代会的行为要给予约束。

六、会议通过了会员诉求工作领导小组建议名单。为了更好地为会员反映诉求,排忧解难,充分发挥协会在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会议同意成立以季昌斌会长为组长的会员诉求工作领导小组。

七、会议通过了沥青专委会临时负责人转正的建议。经考核合格,会议决定将沥青专委会徐龙清、李明阔、范金鹏三位临时负责人转为正式职务。

八、会议确定了十一届三次会员大会会议议程。会议经过讨论,同意3月16日下午2:00-3:00在五季凯悦酒店召开十一届二次理事会;3:00-5:00召开十一届三次会员大会。

九、会议审议了新的企业入会申请。会议同意吸纳南京金存建材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为新的会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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