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职业培训学校组织“营改增”政策解析和实施应对培训
发布日期:2016-07-08 浏览量:
4月26日-27日,南京市政职业培训学校根据会员单位的需求,组织了一期“营改增”政策解析和实施应对培训。
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5月1日全面实施。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为了帮助市政企业加深对营改增政策的理解,引导企业及时调整经营管理模式、适应新税制的要求,顺利实现“营改增”的平稳过渡,控制企业税务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学校邀请了江苏苏税迅通集团所长助理潘瑞章围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解读,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事项、案例分析等进行讲解,并有针对性地就市政企业遇到的“营改增”问题进行了专门解答。
通过这次培训,让从事市政工作的会计们对“营改增”有了一个较明确的认识,协会计划在下半年再针对“营改增”组织一期面向企业高层的培训班,让企业的管理者们也更加深刻地了解“营改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