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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在城市建设工程领域组织开展立功竞赛活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0-06-12  浏览量: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文 件

             

 

宁建宣字[201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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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在城市建设工程领域

组织开展立功竞赛活动的实施意见

 

建设系统各办、局,各区(县)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2010年是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个发展”的开局之年,也是城市建设推进“三个提升”的首战之年,更是“办好青奥会、建设新南京”的启动之年,实现年度城市建设目标任务作用重大,意义深远。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城市建设的步伐,确保全年城市建设总投资557亿元和“1666计划等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经研究决定,2010年在全市城市建设工程领域组织开展立功竞赛活动。现就2010年立功竞赛活动的组织开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三个发展”、“三个提升”和“办好青奥会、建设新南京城市建设工程,通过立功竞赛活动,把全市广大城市建设者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高标准、高质量、高效能地完成2010年全市城市建设任务上来,为南京城市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建功立业。   

二、竞赛活动的组织

城市建设立功竞赛活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建委、市总工会共同组成竞赛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竞赛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

  长:陆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赵晶夫  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金良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市总工会副主席

  员:陈    市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委书记

邹建平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刘红流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副巡视员

丁昌华  市住建委宣教处处长

许华  市城建工会联合会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陈雷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竞赛活动的日常工作。

三、竞赛活动的的主题和内容

2010年城市建设立功竞赛活动具体竞赛主题:争当“三个发展”的先锋、争做“三个提升”的主力。内容:比速度赛工期、比诚信赛质量、比效益赛节控、比纪律赛安全、比管理赛文明、比廉洁赛奉献。

四、竞赛活动的范围

参加竞赛活动的范围为直接承担2010全市城市建设

工程任务的市、区(县)建设系统各部门、各单位;直接承担全市城市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直接参与全市城市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公安交通管理、供电电信等有关部门。

五、竞赛活动的参与方法

竞赛活动采用申报制,承担2010年城市建设工程任务的部门、单位统一向竞赛领导小组申报,并填写申报表。

六、竞赛活动的表彰奖励

对在城市建设立功竞赛活动中成绩显著或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分别予“城市建设有功单位”、“城市建设有功个人”、“城市建设先进单位”、“城市建设先进个人”和“优秀组织单位”等表彰。“城市建设有功单位”、“城市建设有功个人”分别表彰20个。“城市建设先进单位”表彰40个,“城市建设先进个人”表彰60个,“优秀组织单位”表彰10个。

对获奖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城市建设有功单位”、“城市建设先进单位”、“优秀组织单位”分别授予铜牌。“城市建设有功个人”、“城市建设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同时“城市建设有功单位”和“城市建设有功个人”将优先推荐参加省建设工会组织的重点建设工程劳动竞赛的评比,“城市建设有功个人”将纳入系统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先进个人评选后备人才库。评比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名额按照申报参赛的单位、人数比例产生,没有申报参加竞赛活动的城市建设项目,不得参加评比表彰。

七、竞赛活动的评比条件

(一)城市建设有功单位。质量安全好、进度效益好、文明管理好、廉政建设好、科技创新好、团结协作好的处级以下单位。

(二)城市建设有功个人。思想品德好、完成任务好、精品意识好、安全工作好、科技创新好、廉洁奉公好的处级以下干部职工。

(三)城市建设先进单位。质量安全好、进度效益好、文明管理好、廉政建设好的处级以下单位。

(四)城市建设先进个人。思想品德好、完成任务好、质量安全好、廉洁奉公好的处级以下干部职工。

(五)优秀组织单位。组织领导好、部署安排好、竞赛氛围好、竞赛成效好的单位。

八、竞赛活动的步骤及时间安排

2010年城市建设立功竞赛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动员申报阶段,时间为4月下旬。各参赛单

位进行动员教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立功竞赛活动具体计划,上报申报项目。

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时间为4月下旬至12月底。各单位按照立功竞赛活动计划和内容,组织专题竞赛活动。

第三阶段为中期检查阶段,时间为7月初至8月底。市竞赛领导小组对各参赛单位竞赛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适时组织中期总结讲评。

第四阶段为总结检查阶段,时间为12月中旬至2011

1月。各参赛单位对立功竞赛活动进行总结,市竞赛领导小组组织检查考核。

第五阶段为评比表彰阶段,时间为20112月上旬至3

月上旬。市竞赛领导小组下达表彰指标,参赛单位组织评比推荐。市竞赛领导小组根据参赛单位推荐名单,组织审查考核。市召开立功竞赛总结表彰大会,对有功单位、有功个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优秀组织单位进行表彰。

九、竞赛活动的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建设系统各办局和参与立功竞赛活动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功竞赛活动组织领导工作,健全领导体系,分工专人负责,加强组织协调,精心筹划,周密部署,进一步提高竞赛质量和水平。

(二)广泛动员、深入发动。各参赛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层层动员,广泛宣传,深入发动,教育引导广大城建人积极参与立功竞赛活动,不断掀起竞赛热潮,进一步把广大城建人的建设热情和工作干劲激发出来,为城市建设目标的实现而奋力拼搏。

(三)注重实际、增强实效。各参赛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工作特点和工作实际,把立功竞赛活动与目标责任制的落实、精神文明建设、机关作风建设、行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做到相互补充,互相促进,共同提高,切实增强立功竞赛活动的实效。

(四)加强引导、宣扬典型各参赛单位要运用板报、墙报、简报等多种载体,及时反映立功竞赛的有关情况,广泛宣传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事迹,在建设系统营造争先创优、建功立业的良好氛围。市立功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编发《城市建设立功竞赛简报》,反映各单位竞赛活动的动态、做法和先进典型的事迹。各单位每月20日前将竞赛活动的动态、做法和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报竞赛小组办公室。邮箱:jwcmq@126.com

各单位立功竞赛活动计划和申报表4月底前报市住建委宣传教育处。联系电话:83278086;传真:83278087

 

附:《2010年城市建设立功竞赛申报表》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南 京 市 总 工 会

 

 

O0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城市建设  立功竞赛  意见

抄报:市政府                        (共印3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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