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宁人社{2014}55号文件《关于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的通知》和《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协会和南京房地产教育培训中心联合举办2017年职称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就我协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时管理对象
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时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分两种类型:公共课和专业课。
三、计算方式
1、专业技术人员平均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学时要求为: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72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0学时(每天按照8学时计算)。文中表述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均为现有职称。
2、一个职称周期的继续教育学时为: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72学时×5年(职称周期)=360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40学时×4年(职称周期)=160学时。一个职称周期内,公共课不少于20学时。其中,副高升正高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市人社部门统一举办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共必修课高级研修班培训。
3、由于高级职称评审2014年开始对学时有要求,2017年参加高级职称评审的人员需要4年*72学时=288学时,中级职称评审2015年开始对学时有要求,2017年参加中级职称评审的人员需要3年*40学时=120学时。
四、学时申报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必须登记到“系统”(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内,行业主管部门、市区级继续教育基地、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及个人均可通过该系统查询相应的培训学时情况。具体学时申报主体及流程如下:
1、公共课网络培训由“系统”自行登记继续教育学时,面授培训由继续教育基地负责申报。基地管理员在“系统”内先进行培训班申报,并以附件形式上传课程安排和教学计划,按照隶属关系或属地管理原则,由市、区人社局复核,通过后实施办班。培训结束后,由基地上传学员考核表,“系统”自行登记继续教育公共课培训学时。
2、由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专业课培训学时由基地负责申报。培训结束后,由基地上传学员考核表,“系统”自行登记继续教育专业课培训学时。
3、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完成的专业课培训学时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的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负责申报。单位管理员在“系统”内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情况,并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单位不设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自行申报。
五、学时审验
(一)学时审验按照管理权限实行逐级审验。学时审验通过后,由所申报的区人社局或市人社局统一打印《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审验单》,并加盖业务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二)学时审验步骤:
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周期审验以“系统”中登记的继续教育公共课、专业课培训记录为依据,按照周期需完成的继续教育要求进行自动审验。申请验证时间之前当年度完成的继续教育内容、学时可累计计算到验证年度内。
六、培训收费标准
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公共课、专业课培训应严格执行《关于贯彻〈江苏省培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价费〔2013〕299号)的收费标准。
科目 |
学时 |
收费标准 |
公共课 |
20学时 (面授15学时,网上自学5学时) |
200元 |
专业课 |
40学时 |
400元 |
专业课 |
72学时 |
800元 |
七、其他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3月31日,培训时间:4月;联系人:陈研、汪璐;联系电话:83213694,13913834100、15151858303。
报名地点:南京市政工程行业协会(南京市鼓楼区聚福园88号4楼)
附件:职称继续教育报名表
南京市政工程行业协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
职称继续教育报名表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公共课 |
专业课 |
总学时 | |
20学时 |
40学时 |
72学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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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公共课在整个学时周期内只能上一次(20学时,15学时授课+5学时网络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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