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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发布日期:2017-06-28  浏览量:

            南京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宁名推办[2017]4 号
                关于组织申报 2017 年江苏名牌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园区)质监分局,各有关企业:
2017 年江苏名牌已开始申报,为做好我市今年的申报工作,根据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 2017 年江苏名牌申报工作的通知》(苏质监质发[2017]81 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 1)要求,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必须符合《2017 年江苏名牌申报评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 2)及《通知》中规定的申报条件要求,该《指南》和《通知》可登录江苏质监信息网(www.jsqts.gov.cn)、江苏名牌网(www.jsfbw.org.cn)首页通知公告栏或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w.njzj.gov.cn)名牌战略专栏或质量管理与认证认可等栏目查询下载。
二、申报范围
(一)根据自愿原则,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食品、制造业产品(含传统特色手工艺产品)、服务业企业,凡符合江苏名牌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江苏区域名牌按照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江苏区域名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质监质发[2012]19 号)中规定的条件执行;“双百品牌”,即“高端制造品牌和日用消费品优质品牌”产品的目录和申报条件须符合江苏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关于组织推荐江苏“双百品牌”产品的函》(苏名推委函〔2017) 3 号,见附件 3)要求。
(二)2014 年获得江苏名牌称号的,今年需重新申报复评。
三、申报工作安排
2017 年江苏名牌申报分为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申报两部分,企业必须进行网上申报,且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申报数据必须一致。(材料填报。申报企业按照规定要求填写江苏名牌申请表(详见《通知》);申报数据必须真实、可查。申报材料一
律使用《通知》中规定的申请表,申请表可从江苏质监信息网、江苏名牌网或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名牌战略专栏查询下载,按相关格式要求填写。除申请表要求的细目外,不接收其他格式、其他内容的申报材料。(网上申报。企业应于即日起至 8 月 15 日期间,登陆“江苏名牌网一>名牌申报”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步骤可参阅江苏省名牌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操作企业用户手册(可在江苏名牌网的通知公告栏目上下载)。8 月 15 日后网上申报系统将关闭。(汇总上报。企业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由所属辖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园区)质监分局收集汇总后,形成推荐企业汇总表(见《通知》中附件 10 )于2017 年 8 月 25 日前集中上报市名推办,在报送汇总表时涉及街镇考核的须加注申报企业所属街镇。
四、工作要求
(请各区市场监管局及开发区(园区)质监分局对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进一步摸底调查,做好培育推进、宣传动员和申报辅导工作,督促申报企业按时进行网上申报及书面申报材料制作上报。(申报企业应认真阅读《通知》中申请表的《江苏名牌申报告知书(企业承诺书)》,由企业法人代表上签字、盖章,承诺申报的统计、税务、环保等数据真实、可信,承诺遵守告知书条款。今年,在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后,我办将对企业填报的销售额、税收数据、出口数据等主要经济数据征求省辖市统计、税务、外经贸(海关)等各有关部门意见。若企业申报数据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予以通报,取消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申请江苏名牌,并作为失信信息录入江苏省质量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因此,各申报企业要高度重视申报材料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和一致性,认真细致地进行申报。(按申报工作有关要求,企业申报材料一旦由市质监局或省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上报至省质监局后,不得再进行更(替)换,也不再像往年一样给予材料补正机会。因此,各申报企业出现如复评时整体行业状况不景气导致销售额(量)下降、存在减免税或出口退税等特殊情况的,均需在申报材料中一次性书面说明原因并提供政策依据,确保材料相互印证、完整一致。(请各区市场监管局及开发区(园区)质监分局做好
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对发现不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申报数据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企业,不予推荐上报。
(五)“双百品牌”由市质监局根据附件 3 的要求统一遴选 出申报企业名单,并在征求市统计、经信、发改等部门的意见后,予以推荐上报;各区市场监管局及开发区(园区)质监分局在“双百品牌”推荐名单确定后,配合做好申报企业的通知、申报材料收集上报等工作。
联系人:市质监局质量管理处 陈佐健
地址:江东中路 259 号新城大厦 E 座 1001 室 由卜编:210019
联系电话:83630625 传真:83630725
附件:
1.《关于做好 2017 年江苏名牌申报工作的通知》(苏质监
质发「2017]81 号)
2. ((2017 年江苏名牌申报评价指南》
3.《关于组织推荐江苏“双百品牌”产品的函》(苏名推委
函〔2017) 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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