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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评选2019年度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金陵杯”优质结构工程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19  浏览量:

 

南京市政工程行业协会

 

                    宁市协字[2019] 11

关于申报评选2019年度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金陵杯”优质结构工程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意识,调动创优质工程的积极性,提高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南京市金陵杯优质结构工程评选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金陵杯”优质结构工程奖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金陵杯”优质结构工程奖申报条件、要求详见《南京市金陵杯优质结构工程评选管理办法(试行)》。

 

二、申报程序及提交材料

1、填报《南京市“金陵杯”优质结构工程申报表》(含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号)(一式两份)

2、工程承包合同、参建单位分包合同;

3、中标通知书、单位竣工验收证明书、项目经理证书、工程质量监督意见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4、反映工程概况并附文字说明的工程各部位照片5张以上及汇报光盘

 

三、申报资料的要求

1、申报资料中提供的文件、证明和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辨认。

2、申报的各种资料必须准确、真实。

3、需南京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提供监督证明复印件的,由协会负责统一办理。(各区站除外)

4、申报资料暂不装订,经审核、材料齐全后装订。

 

四、申报时间:2019311日至420

   

受理部门:南京市政工程行业协会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聚福园88号四楼

邮    编:210036

电话(传真):83213695

联  系  人:王德明  手机:13905157372

张  缘  手机:18905180386

   

 

附件:1、南京市金陵杯优质结构工程评选管理办法(试行)

2、南京市“金陵杯”优质结构工程申报表

 

 

 

 

 

 

 

 

 

 

 

 


印章

 

                                 二〇一

 

 

 

 

 

附件1:

南京市金陵杯优质结构工程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意识,调动创优质工程的积极性,为“金陵杯”工程的评选做好推荐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金陵杯优质结构工程评选对象为南京市行政区域内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  金陵杯优质结构工程的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

第四条  金陵杯优质结构工程每年评选一次,评选时间为每年的二季度

第五条  金陵杯优质结构工程的评选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好中选优的原则。

第六条  金陵杯优质结构工程的评选工作由南京市政工程行业协会负责实施。

第七条  评审委员会由南京市政工程行业协会邀请有关主管部门、行业专家等人员组成。

第二章  评选范围

第八条  申报金陵杯优质结构的工程,必须是本市行政区域内,在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竣工验收合格,并实际投入使用半年以上的下列工程:

1造价在300万元(含)以上的城市道路照明工程;

2造价在500万元(含)以上的供水供气管道、公共交通场站、城市道路、桥梁(含立交)雨污水管道、过街人行通道、河道整治、泵站及防洪工程;

3造价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水厂制气厂、城市隧道、综合管廊、污水处理工程;

第九条  下列工程不列入评审范围:

(一)上年度以前申报评审落选的工程;

(二)保密工程和竣工后被隐蔽、工程质量不能被检查的工程;

(三)在申报或评审过程因施工质量问题有投诉、举报且被查实的工程;

(四)竣工验收合格后超过2年的工程。

第十条  申报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工程设计合理,并符合国家相关的政策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

(二)工程施工符合国家和行业施工技术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三级(含三级)以上安全事故;

工程经过半年以上的使用检验,没有发现质量问题和隐患。

 

第三章  申报办法

第十一条  申报金陵杯优质结构工程,由工程总承包或主承建施工单位申报;由多家单位承建的可联合申报。

拟申报金陵杯优质结构工程的合法分包方,其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量的20%以上,可作参建单位申报。

第十二条  申报金陵杯优质结构工程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一)《南京市“金陵杯”优质结构工程申报表》;

(二)工程承包合同、参建单位分包合同;

(三)中标通知书;

(四)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五)建造师证书或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六)市级以上文明工地证书(优先推荐)

(七)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意见的证明

(八)反映工程概况并附文字说明的工程各部位照片5张以上及光盘

第四章  工程评审

第十三条  金陵杯优质结构工程评选程序:

(一)每年三月至四月由南京市政工程行业协会发布金陵杯优质结构工程申报评选的通知;

(二)南京市政工程行业协会接受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工程列入评审范围,并向评审委员会提交初审情况报告;

(三)成立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专业检查组,对列入评审范围的申报工程进行检查;

(四)专业检查组对工程实体和资料进行检查,并向评审委员会提交核查情况报告;

(五)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专业检查组核查报告,经过审查、质询、评议等程序,最终确定金陵杯优质结构工程推荐名单,并形成书面评审意见;

(六)南京市政工程行业协会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对拟确定的金陵杯优质结构工程在南京市政工程行业协会网站上公示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南京市政工程行业协会发文授予金陵杯优质结构工程称号。

第十四条  南京市政工程行业协会应认真检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并有权要求申报单位提供原件核对。

第十五条  专业检查组对工程实体的检查,以观感质量为主,注重重要部位构造做法和细部质量,并与抽测相结合。

第十六条  评审结果公布后,若发现工程存在较严重的质量隐患,将取消其金陵杯优质结构工程称号

第五章  评审纪律

第十八条  申报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提供虚假资料,不得隐瞒工程质量、施工安全问题和工程缺陷。不得赠送礼品、礼金,接待检查一切从简。有违反者,评审委员会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直至取消其申报参评资格。

第十九条  评审、检查人员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保守机密。不得收取礼品、礼金。不得向被评企业泄露评审情况。有违反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直至取消其参加评审、检查工作资格。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南京市政工程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712月1日起施行。

 

 

 

 

 

 

 

 

 

 

 

 

 

 

 

附件2

 

 

 

南京市金陵杯”优质结构工程

 

申  报  表

 

 

 

 

工程名称(全称)                   

质量安全监督号                     

申报单位(全称)                   

联 系 人 姓 名                    

联 系 人 手 机                    

申  报  日  期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性质

 

建设规模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工程预算

竣工决算

 

工 程 概

况 说 明

 

 

 

 

 

 

 

 

 

建设单位(使用单位)意见:

市质监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检查组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评委会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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