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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轨道交通建设地方企业名录库第三批入库企业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01  浏览量:

关于开展轨道交通建设地方企业名录库

批入库企业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04号)文件精神,我委将于近期开展轨道交通建设地方企业名录库第批入库企业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范围

注册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

二、具体申报要求

详见轨道交通建设地方企业入库要求(附件1

三、申报评审程序

(一)申报材料

企业递交《南京市建筑业企业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地方企业名录库入库申请表》(附件2)一式五份,相应的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二)专家考评

省发改轨道交通工程专家库中抽取5名专家(工程类4名,经济财务类1名),成立南京市建筑业企业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入库企业考评小组根据入库企业要求,对企业的申报材料及原件进行评审。

(三)现场考评

委相关处室对专家筛选出的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进行现场考评。

(四)综合评审

我委根据企业申报情况、专家考评和现场考评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确认拟第批入库企业名单。

(五)公示公告

拟进入名录库的企业名单,将在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南京地铁等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最终确认第批入库企业名单。

四、申报时间地点

本次申报工作按照企业主营业务资质管理划分,申报材料分别报送至南京市建筑市场监督站南京市市政服务中心,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710日,逾期不再受理。专家考评、现场考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轨道交通建设地方企业名录库第一批、批入库企业如有相关信息需调整变更的,填写《名录库企业信息变更申请表》(附件3)一式份、《南京市建筑业企业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地方企业名录库入库申请表》(附件2)中与变更内容相对应的表格一式五份,连同相应的变更材料一式二份,于2019710日前,按照企业主营业务资质管理划分分别报送至南京市建筑市场监督站南京市市政服务中心,逾期不再受理。我委将按照第批入库企业的评审程序对第一批、入库企业的调整信息开展相关考评工作。

六、联系方式

南京市建筑市场监督站:张学敏 联系电话:84632214

南京市市政服务中心宋练艺     联系电话:57906761

 

附件:1.轨道交通建设地方企业入库要求

2.南京市建筑业企业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地方

企业名录库入库申请表(第三批)

3.名录库企业信息变更申请表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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