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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二期绿化工程
发布日期:2009-05-11  浏览量:

工程名称:  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二期绿化工程施工(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代理单位:  广州东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建筑面积:   
   
工程简介:   
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以北、华南路以东、琶洲塔以西,紧邻一期展馆东部 
绿化工程:二期工程室外的园林绿化:土石方、绿化广场的树苗、花草74268平方米、园艺品、喷泉、绿化喷溉系统及辅助设施等 
预计发包价:约13812.53万元 (其中城市园林绿化部分:2194.17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承包方式: 
(1)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系统和联合调试、包竣工验收、包绿化成活、包报办施工和验收的有关手续 
(2)服从总承包人的施工总承包管理 
(3)包创优工程的组织工作和资料整理 
施工工期: 
(1)排水系统计划于2007年 4月1日开工,其他项目开工时间按招标文件项目总体控制计划安排工期(最终开工日期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次日起计) 
(2)2007年10月30日前完工 
(3)2007年11月30日竣工验收 
   
报名条件:   
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城市园林绿化一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具有拟担任本工程所需的 壹 级或以上资质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已通过年审并在广州市建委备案,且符合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规定,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投标人自 2004 年 1 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城市园林绿化一级工程的业绩(需同时提供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6、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资质企业须已办理在广州地区施工注册,并具有在广州地区承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能力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0、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07 年  月   日前 3  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 
11、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2、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3、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 2006年10月11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 
14、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 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二家) 
15、拟派的项目经理自2004年1月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以上(含一级)的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1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主办方)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报名期限:  2007-02-12 - 2007-02-13 
   联 系 人:  钟小姐 李先生 李小姐 彭小姐 
   联系电话:  13316296882、13316296889、13527880203、13719472332 
   联系传真:  020-89130565、34312382、38492275 
   联系地址: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备  注: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或等于5名且少于或等于 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少于等于20名时,择优选取前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20名时,择优选取前20名并从中抽取12名的投标申请人成为正式投标人 
4、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择优表见附件) 
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最高报价值将在开标48小时前公布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3 份, 1 份正本 2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本工程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工程管辖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本招标公告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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