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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盘溪新村综合改造工程(绿化)招标通告
发布日期:2009-05-11  浏览量:

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苏州市盘溪新村综合改造工程(绿化)招标通告
发布企业:管理员(D)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招标单位:苏州市沧浪区房产管理局
代理单位:
所在地区:
投资规模:
建筑面积:
报名条件:
报名开始日期:2007-2-2
报名结束日期:2007-2-7
联系人:苏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12-65109046,65109455 
传 真: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竹辉路养蚕里贸易市场二楼
工程简介:
工程地点:盘溪新村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国有资金现已落实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市辖区
工程规模:盘溪新村44幢楼小区绿化
工程性质:园林绿化工程
计划开、竣工时间:2007-3-1至2007-9-30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备 注: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绿化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对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绿化工程叁级及以上企业业绩和信誉:近两年有同类项目经历且信誉良好,有拖欠民工工资或其他劣迹或有不良影响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近两年有同类项目经历且信誉良好申请人其他条件:以下是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绿化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3)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绿化工程叁级及以上(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5)省外企业需到苏州市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进苏州投标的资质核验书(6)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以下是资格预审可选合格条件:(7)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8)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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