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工程行业协会
宁市协字[2019] 10号
关于申报评选2019年度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金陵杯”优质工程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意识,积极争创品牌工程,提高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南京市优质工程奖“金陵杯”评选指导意见》和《南京市优质工程奖“金陵杯”评选工作监督管理意见》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金陵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工程应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于2018年9月30日前竣工、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的下列工程:
1、造价在300万元(含)以上的城市道路照明工程;
2、造价在500万元(含)以上的供水供气管道、公共交通场站、城市道路、桥梁(含立交)、雨污水管道、过街人行通道、河道整治、泵站及防洪工程;
3、造价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净水厂、制气厂、城市隧道、综合管廊、污水处理工程;
二、申报程序及提交材料
申报工程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涉及到的施工、监理、项目管理等相关工程资料由施工单位负责统一申报。由多家建筑施工企业共同施工的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申报。
1、填报《南京市“金陵杯”工程申报表》(含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号)(附件,一式两份);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3、工程承包合同、主要参建单位分包合同复印件;
4、主要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的工程监理合同、项目管理合同复印件;
5、经过备案部门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6、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证明、中标通知书、单位竣工验收证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项目经理证书、市级以上文明工地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7、工程概况、反映工程施工过程主要节点及竣工照片5张以上及汇报光盘;
三、申报资料的要求
1、申报资料中提供的文件、证明和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辨认。
2、申报的各种资料必须准确、真实。
3、需南京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提供监督证明复印件的,由协会负责统一办理。(各区站除外)
4、申报资料暂不装订,经审核、材料齐全后装订。
四、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1、保密工程、竣工后被隐蔽的工程、或工程质量无法追溯的工程。
2、已参加过金陵杯奖评选而未获奖的工程。
3、因工程质量发生投诉、举报且被查实的工程。
4、竣工验收合格后超过两年的工程。
5、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工程。
6、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工程。
7、未进行金陵杯预申报的项目。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申报:
1、申报工程在工程设计、施工工艺、施工组织、施工材料选用等方面与同类工程相比有明显先进之处;
2、申报工程获得市级以上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项目等。
六、申报时间:2019年3月11日至4月20日
七 、受理部门:南京市政工程行业协会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聚福园88号四楼
邮 编:210036
电话(传真):83213695
联 系 人:王德明 手机:13905157372
张 缘 手机:18905180386
附件:南京市“金陵杯”工程申报表
二O一九年三月一日
附件:
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金陵杯”优质工程奖
申 报 表
工程名称(全称)
质量安全监督号
申报单位(全称)
联 系 人 姓 名
联 系 人 手 机
申 报 日 期
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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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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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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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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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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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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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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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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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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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预算 竣工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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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概 况 说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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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使用单位)意见: | |||
市质监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 |||
检查组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评委会意见: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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