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强化南京市“金陵杯”优质工程评审工作,提高评审质量,确保“金陵杯”优质工程符合评选办法的要求,根据上级部门的意见,对今后参评“金陵杯”优质工程的项目进行预申报,现将具体的预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金陵杯”优质工程的申报条件按照《南京市金陵杯工程评选管理办法》执行。“金陵杯”优质结构工程的申报条件按照《南京市金陵杯优质结构工程评选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预申报工作的时间要求:工程项目开工并制定好创优计划后,由施工单位及时申报。凡未进行预申报的项目,今后一律不得参加“金陵杯”优质工程及“金陵杯”优质结构工程的评选。
三、申报单位要认真地填写《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金陵杯”优质工程奖预申报项目表》,并将申报表及创优计划送至南京市政工程行业协会备案。
四、凡办理预申报的工程项目,南京市政工程行业协会将组织相关人员实施不定期的抽查,以便全面掌握预申报项目的真实情况,为正式评选奠定基础。
五、本通知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目前在建和已竣工的市政工程项目需参评2014年度“金陵杯”优质工程的,请于8月底前报我协会。
附件: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金陵杯”优质工程奖预申报项目表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