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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宇公司财务人员接受涉税业务培训
发布日期:2015-01-21  浏览量:

 2014116日下午2点,南京华宇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邀请地税局法规科主管所得税的骨干迟家宝与三分局局长罗有明同志,针对建筑业企业涉税业务为公司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授课。

两位专家对此次培训十分重视,专门制作了电子课件,在内容上也做了精心准备。其中,主管税务的迟家宝同志主要讲授了如下内容:建筑业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税法优先原则;收入确认的一般性原则,建设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成本费用按权责发生制计量;费用列支的相关问题:包含企业发生的年会费用、贷款向银行交纳的服务费年费、企业为职工报销的通讯费、企业向民工支付的伤残补助费、企业员工车辆补助费用等等的处理方法;企业在工作中遇到的一些例外原则和特别事项的处理方法等。

罗有明局长则讲授了税务局征管查的一些流程和操作方法:目前税务局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主要以计算机信息管理为基础审查企业的疑点信息,计算机系统比对筛选,出现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的信息,高风险的户转入稽查局范围,中风险的户转入纳税评估范围,低风险的户由管理员自已核实,还举例说明的相关疑点信息的形成,还教我们如何避免出现这些疑点信息,如出现疑点信息如何做出合理的解释等。

在授课培训过程中,两位专家始终将理论与真实案例相结合,讲解深入浅出,便于理解,所讲授的内容全部切中财务工作要点,为公司财务人员解决了在处理涉税问题中遇到的诸多疑问,使参训者获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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