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 页 >> 会员动态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发布日期:2021-07-13  浏览量: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并将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4月15日是我国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为加强国家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全体职工国家安全意识,集团及项目部通过播放PPT的形式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日宣传教育活动,同时通过集中学习《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方式,向全体职工普及国家安全相关知识。

通过此次活动,增强了集团职工国家安全意识,提高了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 

维护国家安全该怎么做?

关于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义务,国家安全法第77条明确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如遇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可拨打12339举报。

国家安全是关系到国家存亡的大事,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和平稳定的建设环境,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每个公民都肩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作为当代的有识青年,我们更应该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尤其是《国家安全法》,遵守相关规定,在扩大国际交流,加强国际合作的同时,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加强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牢记历史,承担起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努力成为国家安全知识的积极传播者,爱国主义的坚定践行者,国家安全的忠实守护者,为维护国家安全贡献智慧和力量。

 

 



            

版权所有:南京市政工程行业协会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025-83213695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聚福园88号4楼  本站点由脉动火速EIP@HS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