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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即将对高速公路实施计重收费
发布日期:2009-06-29  浏览量: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日前表示,该厅会同省物价局研究提出的计重收费费率方案,已报经省政府批复同意。

    而在今年年初,浙江省政府发文明确提出,力争今年7月、确保10月前对全省已建成投入运行的高速公路实行计重收费,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货车收费体系,遏制
超限超载行为。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指出,根据省政府同意的费率方案,高速公路实施计重收费后,按照实际测量的车货总重量收取通行费,力求总体收费水平与现行水平保持基本平衡。

    实行计重收费后,原则上对超过公路承载能力的车辆提高收费标准,降低空车收费标准,基本稳定合法装载车辆收费标准;同时对合法装载的大吨位货运车辆收费给予优惠,鼓励发展大吨位货运车辆。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表示,在计重收费实施过程中,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建议意见,不断完善提高计重收费的科学性、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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