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噪声管理为广大考生创造更和谐安静环境
发布时间:2009-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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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市环境保护局日前发出《关于2009年高考、中考期间禁止建筑施工作业时间安排的通告》。《通告》指出,今年高考复习迎考和考试期间(5月31日夜间22:00起至6月9日晨6:00止)以及中考复习迎考和考试期间(6月13日夜间22:00起至6月21日晨6:00止)夜间时段,本市范围内禁止从事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夜间建筑施工作业。同时为确保考试期间环境安静,明确高考(6月7日至6月9日)及中考(6月20日至21日)白天考试时段,禁止考场周围100米内昼间建筑施工作业。环保部门将与相关部门一道,采取各种措施加强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工作,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复习迎考和考试环境。
